Friday, September 20, 2019

五大诉求之“双普选”:香港与北京难以弥合的鸿沟

2019年,由香港政府推动《逃犯条例》修订引发的香港示威浪潮从夏天持续到秋天。尽管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已经正式宣布撤回条例修订,满足示威者的一个诉求。但“五大诉求,缺一不可”呼声仍不绝于耳。

无条件释放被捕示威者、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民冲突、取消对抗议者“暴动”的定性、尽快实现立法会与行政长官选举的“双普选”,余下的这四个诉求中,“双普选”无疑是分量最重的一个。

不论香港主权移交前后,普选问题一直是讨论香港民主时绕不开的议题。同时这个问题也成为不断撕裂的中港关系的缩影。因“反送中”引发的示威抗议再一次令“双普选”问题成为焦点。

香港政府多次表示,“一人一票”普选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全部议员是《基本法》确立的最终目标。但其中有诸多限定条件。

《基本法》虽然列明“双普选”的最终目标,但没有阐明“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”的含义,给之后的一系列争议埋下伏笔。

主权移交22年来,现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由来自不同界别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,立法会议员选举半数席位为一般选民选举直接选举产生,另外一半席位称作“功能组别”,“功能组别”的选民需为商界、金融界等各行业代表,许多组别常年被亲北京的建制派控制。不论是选出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,还是“功能界别”立法会议员,泛民阵营均认为,这些席位都缺乏全体香港选民的直接参与,不能广泛代表香港的民意,因而常常招致民主派人士批评,斥之为“假普选”。

引起今夏风波的《逃犯条例》修订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今年2月香港政府提议修订《逃犯条例》,即便在6月9日主办方宣布有100万人参与的大型示威发生后反对此举,香港政府仍坚持推动法案的二读。

“现在越来越多人知道,行政长官一个比一个差,原因是行政长官都是北京选定的,他们不对香港人民负责,”美国圣母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许田波说。“香港人想要的特首是一个可以真正把香港人想法告诉北京的人,而不是一直只会把北京的意志灌输到香港的人。”

1997年英国将香港主权移交中国后,香港的亲北京与泛民主两大阵营在普选问题上一直争执不休,近年来隔阂越来越大。今年7月1日,当黑衣示威者敲碎立法会的玻璃墙,在平时70名议员开会的会议厅内宣读“双普选”等“五大诉求”时,香港的民主力量认为这表达出了他们的心声,但北京没有传递出任何让步的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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